你是不是一个fashion victim
也就是“时髦冤大头”呢
当你不求最好,只求最贵的时候
当你在售卖小姐的赞美声中陶醉的时候
当你放下时装杂志就去买模特身上那条裙子的时候
Please Wait
这是一个讲求智慧的时代
这是一个讲求选择的时代
让我们
精打细算去奢华

Outlet是一类商店。你可以叫它品名折扣大卖场。你可以在里面买到Versace,买到Gucci,买到Prada,以2折、3折的价格。但是,它不是旧货市场,也不是二手商店,它卖的都是一线品牌的产品,它的购物环境不能说华贵,但至少是干净轩敞。
Outlet是一种消费观念。你可以叫它“精打细算去奢华”。我们要消费,享受高品质的产品,但是我们不是被广告和制造商们牵着鼻子走的羊群,我们有我们的消费智慧,为什么要花冤枉钱,花傻钱?
现在时尚流行语里,有一种人被叫做叫“Fashion Victim”,翻译过来,直接讲的话,就是“时髦冤大头”。跑遍名牌店,花了大把银子,结果配出来不伦不类,被人挣去钞票还要被骂没品位,实在是十足冤大头。不好意思讲,不少本土明星以他们的社交穿着论,很多就可归入“fashion victim里面。好比李霞,人有多大胆衣有多大恐怖感,有一次穿得象个荷花仙子,好象出席的不是时尚派对,而是蟠桃宴。华裔女演员白灵也好不到哪里去,这次在柏林电影节亮相,上身衣服底线低,下身裙子底线高,斜挂黑色蕾丝片,配上浅黑丝袜漆黑皮鞋,这一身已经惊竦指数超高,外面居然还批了一件男式西装,整个儿一时尚恐怖片。应该是花费不菲啦,但感觉上Cheap至极。
明星也会做“fashion victim”,平常人就更加了。君不见马路上的“中年KAWAYI”?你很想讲,大嫂,虽然流行迷你裙,你也得考虑一下年龄。还有乱玩波西米亚Feeling的,花了不少钱结果打扮出民工效果。
其实,说到底,就是盲目跟风。面对潮流,“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自然花钱找麻烦。
所以,我们举出了“Outlet”的大旗,这个时代,我们要炫耀的,不止是“我有足够的钱”,更重要的是“我有足够的聪明”。近年来大行其道的“Mix&Match”混搭风,就透露出了“有脑时尚”的哲学——便宜的可以跟昂贵的拼搭在一起,效果完全看你的搭配技巧。最著名的例子是性感女星莎朗·斯通,在出席一次奥斯卡颁奖典礼的时候,随手将丈夫衣橱里的一件男士上衣拉来穿在身上,下身用一枚钻石蜻蜓胸针将Vera Wang的晚装裙固定成一条束腰长群。当时就赢得时尚界一片赞誉之声,从此也创造了后腰扣胸针的潮流戴法。这个智商高达154的女人看来着实不简单,轻轻松松就吸引眼球,比起一干只知道为典礼下血本置装的明星,境界高了好几层。
打折品怎么了,只要懂得挑选,一样穿出精彩。品牌的广告费都算在产品价格里,干嘛要去做“新货上市”的牺牲品?一样的产品,不同地点,不同时间,价格却会相差很大。咨询时代,很容易就能找到最经济的消费方式,为何不做一个精明的买手?
要享受,但是要懂得精打细算。消费固然开心,但也需要智慧。我们这里给出5个W,细细分解“Outlet”概念下的消费智慧,让我们都能象著名的意大利品牌Mosichino推出的二线品牌名一样—— “Cheap&Chic”。
1936年,Anderson-Little这家以生产男子服装的工厂,首次开设了专门经销这类商品的直销店(Outlets Store)。可以说这是Outlet的起源吧。
1970年代和1980年代有眼光的商家们为避免在大都会地区零售业市场的直接竞争,在远离繁华市区的郊外建造简易店面的直销中心(Outlets Center),把不同品牌的直销店集中在一起,形成一个大卖场,凡是各厂商门市的积压品、疵瑕和清仓货品最后都到直销店,以20%-70%不等的折扣倾销。
发展到今天,Outlet一般都是占地较广且大多位於大城市郊外。拿靠近纽约市的纽约州为例就有三家,其中最著名的的是在1985年创建的Woodbury Common Premium Outlets。店面不象曼哈顿的商店那么精致和华丽,但设计风格却简洁明亮;高不过二层楼,但设施齐全,有宽敞的徒步和休息空间,还附设快餐店等,购物环境相当理想,就象一个购物村庄。它现今拥有220多个店家,五分之二的消费者来自于游客,也是纽约观光客喜欢去的消费景点,它虽然不是全美最大的直销中心,却是名牌品种最齐全的直销中心,除了以美国名牌为主还有许多欧洲品牌如Christine Dior、Bally、Prada、Gucci、Armani、Versacehe 、Escada以及全美独家的Max Mara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