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家电维修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家电用户的价格权益,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业内认为,该项政策的出台是对目前“鱼龙混杂”的家电维修市场的一次大“清洗”。
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修理费、需要上门维修服务收取的上门服务费等)、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家电维修服务的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搭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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