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姜燮富汇报了检查报告。报告指出,上海实施该条例两年来存在一些问题:有关部门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指导、服务和监管工作较薄弱;对擅自居改非的执法效果不明显;维修资金惜用、难用与滥用情况并存,续筹困难。
有委员认为,“群租房”也是居改非的形式之一———“家庭旅馆”。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对此表示,“群租房”问题背后的实质是来沪人员的住房供应问题和来沪人员的管理问题。而部分出租人为增加收益,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者按床位出租,是经营家庭旅馆的行为,也是一种新的“居改非”。为此,市政府将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对“群租房”予以规范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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