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的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下月起本市将实施医疗救助政策的调整,医疗救助对象将适当扩大,医疗救助年度限额标准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上海医疗救助政策针对部分患大重病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负担过高的突出矛盾,将按照“分类分段”的办法,实行分段救助,以体现政策的梯度效应。正式实施后,符合有关医疗救助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咨询并提出申请。
调整后的医疗救助范围从现政策规定的所有低保家庭中患大重病的成员扩展到城镇低收入家庭患三类大病的家庭成员,使政策惠及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50%的家庭中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精神病等大病的对象。
近年来,为配合上海医疗改革的实施,进一步做好对困难职工的医疗保障工作,本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医疗救助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目前本市医疗救助主要是低保对象,全年每人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2001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累计对24.98万人次实施了不同程度的医疗救助,投入医疗救助资金近2.6亿元。上海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大重病引起的医疗困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