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讯装修公司要业主赔偿总造价10%(7000余元)的违约金,业主在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专家的帮助下从合同中查找漏洞,不但免赔了违约金,还讨回了工程款项28800元———由于疏忽,曾面临“违约”的江东枫丹公寓业主沈先生昨天终于舒了口气。
一个月前,沈先生按施工单位北京某装饰公司宁波分公司“要设计图纸就得先将施工费用全部打入公司账号”的要求,提前结清了装修工程的所有费用7万余元。他以为,反正一半的费用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已经付清,工程先“结账”也无所谓,然而,拿到施工图后,沈先生才发现问题重重。沈先生于是要求停止施工,却被对方按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判”为违约,一并提出了支付总造价10%赔偿金的条件。无奈,沈先生向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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